二冶賓館位于昆區鋼鐵大街34號,宗地面積3211.4平方米,土地用途:商業用地。房產建筑面積5225.32平方米,共六層,磚混結構,共76個房間。目前,二冶賓館處于閑置狀態,擬將其公開招租,具體招租條件如下:
1.租賃費:年租金120萬元/年起租。
2.租期:租期最長不超過10年。
3.租金遞增:租期第二年起,每年按年租金2%遞增,遞增至第六年封頂。
4.裝修期:2個月(免租金)。
5.裝修押金:30萬元。
6.租賃抵押金:20萬元。
7.租金支付:現金支付(銀行匯款)。租期第一年年付(合同簽訂15日內一次付清),第二年起租金半年一付(上半年當年1月1日前15天內,下半年當年6月1日前15天內一次付清)。
8.擬采取公開競價,計劃競價報名時間:發布公告之日起15日內。每次競價不低于1萬元。
9. 裝飾裝修:主樓外立面可做保溫,可根據租戶需要建設造型;內部改造不得影響主體結構安全,內部裝修(設計)合法合規,需報出租方審批后方可施工。在租賃期間對房屋發生的維修由承租方負責,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10. 恢復租賃賓館水、電、暖正常使用所需投入由承租方承擔。
11.投入補償:(1)承租方投入不動產按10年攤銷;其中:前五年攤銷70%,后五年攤銷 30%。
(2)因政府拆遷及二冶集團拆遷,承租方投入不動產使用期限超過10年的,出租方不予補償。
(3)因二冶集團拆遷,使用期未到 10 年的,按不動產投入總額及前5年70%、后5年30%及未使用年限按比例(投入不動產總額*70%/5*未使用年限+投入不動產總額*30%/5*未使用年限)折算金額,給予承租方補償。
(4)因政府拆遷,使用期未到10年的,按不動產投入總額及前5年70%、后5年 30%,未使用年限按比例(投入不動產總額*70%/5*未使用年限+投入不動產總額*30%/5*未使用年限)折算金額,給予承租方補償。但補償總額上限不超過政府給予的拆遷補償金額。補償金額超出政府拆遷補償部分出租方不予承租方補償。
(5)因承租方原因終止租賃合同的,不論使用期限是否超過10年,出租方均不予補償。
12.退出:(1)出租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回出租房屋、場所,不得將出租房屋、土地租給第三方,否則,承租方除要求出租方繼續履行本合同外,可要求出租方賠償給承租方造成的損失。
(2)承租方逾期三個月未繳納租金,出租方有權通知承租方后單方終止租賃協議,承租方賠償出租方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
(3)承租方未到租期提前終止租賃協議,需書面通知出租方,經出租方同意后終止租賃協議,押金不予退回承租方,承租方投入不動產歸出租方所有。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承租方發生極特殊事件時致使承租方無法經營的,出租方收取的押金15日內退回承租方。
13.承租方不得將租賃協議中的房產進行轉租,如有發現,出租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房產。
14.驗資:承租方無條件配合出租方進行實地考察其經營規模實力及資金情況。
15.15個報名日滿后即開始競價,出租方按照競標管理細則公開公正公平競標評選。最終結果在2小時內公布。
2024年1月17日
聯系人:江偉
聯系電話:13347174404